1.根据国家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
2.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4.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 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 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
6.体检要求:各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报考我校以下专业考生建议参考以下条件:
(1)空中乘务专业,无色盲、色弱,无身体缺陷和明显疤痕、文身,建议男生身高174-185cm,女生身高 163-174cm之间;
(2)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无色盲、色弱,建议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之间;
(3)民航运输服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建议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 165cm以上,女生身高 160cm以上;
(4)报考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男生身高165-190cm,女生身高160-185cm;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 视野、色觉正常,双眼屈光度不大于450度,屈光度差不超过250度; 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按照民航局最新《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背景调查。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